一、為防範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於醫療院所傳播風險,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民眾,若無出現任何症狀,可正常生活,但應避免出入醫療院所,且延後非急迫之醫療或檢查。建議欲進行自費檢驗民眾,應於返國於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期滿(21天)後,且無COVID-19相關症狀,再至本院檢驗。倘若有相關症狀請立即撥打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防疫專線(07-7230250)。
二、依據衛福部公告「開放部分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辦理,目前受理自費篩檢對象如下(最新修訂請以衛生福利部疾管署網頁公告為主):
(一) 居家隔離/檢疫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
(二) 自主健康管理者,於管理期間,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至醫院探病。
(三)因旅外親屬事故或重病等緊急特殊因素入境他國家/地區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
(四)因工作因素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
(五)短期商務人士。
(六)出國求學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
(七)外國或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士出境。
(八)相關出境適用對象之眷屬。
(九)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之對象。
(十)因其他因素須檢驗之民眾。
三、預約掛號方式:
(一)本院自費採檢不受理現場掛號,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二)平日掛號網路掛號連結如下:https://webreg.vghks.gov.tw/wps/portal/web/onlinereg
(點選”健康檢查暨篩檢/自費新冠核酸篩檢/預約篩檢日期)
(三)假日或國定假日採檢以人工電話預約,人工電話預約專線07-350-7701,服務時間:07:30~16:30。
(四)採檢諮詢專線:住院服務中心07-342-2121轉75900。
四、攜帶文件:
(一)身分證正本、護照正本、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表、申請入出境之原因相關文件及電子機票等購票證明。
(二)為節省現場報到時間,請先下載及填寫本院自費檢驗申請表 (附件1)、本院初診表(未曾在本院就醫者填寫)(附件2),亦可網路先填報初診資料(附件3)。
五、採檢時間、收費及報到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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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週一至週日採檢報到時間:11:00~12:00。
(二) 收費標準:
1.急做檢驗(當日取件)每人4,500元整。
2. 規檢驗 (隔日取件)每人3,500元整。請務必於報到時提出。
(三) 報到地點:醫療大樓一樓健管中心戶外大門採檢處。
六、檢驗報告:
(一)採檢後48小時內提供中、英文版檢驗報告(含假日)。
(二)報告通知領取時間:
1、急做檢驗12:00前採檢者,當日17:00後等本院簡訊通知後,再至醫院領取報告。
2、常規檢驗採檢者,隔日12:00後等本院簡訊通知後,再至醫院領取報告。
(三)報告領取方式:
1、本人親領:身分證正本及護照正本。
2、委託代領:申請人身分證正本、護照正本、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同意書(附件4)。
3、申請人如未成年,請另攜帶法定代理人身份証正本與申請人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及申請人護照正本。
(四)報告領取地點:
1、平日(08:00-17:00)至門診大樓1樓社區健康中心。
2、平日夜間(17:00-23:00)及假日(08:00-23:00)至醫療大樓1樓住院服務中心。
七、注意事項:
(一)居家檢疫/隔離者請先向衛生局聯繫,再由衛生局審核通過後聯繫本院確認到院採檢日期。
(二) 「開放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告。疾管署網址: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I92jtldmxZO_oolFPzP9HQ
(三)由於各國入出境規定依據疫情狀況時有變動,各國申請簽證及入境管制措施等疑問,建議民眾請先洽各國駐臺機構查詢,或瀏覽領事事務局網頁(https://www.boca.gov.tw/mp-1.html)之「最新消息」→「世界各國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入境管制或限制措施」所公布之訊息。倘有疑義,請洽外交部(02)2348-2999;有關香港及澳門相關問題,請洽陸委會黄小姐(02)2397-5589分機6010;中國大陸相關問題,請洽陸委會張先生(02)2397-5589 分機 5012。
附件1_民眾自費篩檢申請表(中英文版)_0908
紙本初診單
網路填寫初診單
領件委託書
團體初診個案填寫資料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