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總辦理各項採購業務,均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公告招標作業,無限制或特別遴選當地廠商,如為共同供應契約則允許採用地緣較近之廠商。2022年辦理財物採購(包含藥品、衛材、經理品、設備等)及勞務採購案,100%為台灣在地廠商採購。
高雄榮總採購案均採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公告之採購契約範本,契約100%規定廠商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並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廠商對於履約所僱用之人員,不得有歧視婦女、原住民或弱勢團體人士之情事。高雄榮總透過履約管理確保所選擇之供應商、承攬商重視及符合人權條件。
♦藥品採購流程
為健全總院及分院藥品使用管理,避免醫療浪費,訂定「新藥申請作業」進用有效、安全及價格合宜的藥物供病人使用,設置藥事管理會,由總院副院長輪流擔任召集人,由總院及分院共 16位委員每季召開會議針對用藥政策與規章、現有藥品使用、新藥申請審核、臨時採購及臨床試驗用藥審核、訂定新藥申請作業流程、執行藥品議價小組作業進行檢討與監督。並訂有藥品訂購管制等管理程序書、新藥申請進用、新藥進用臨床試驗申請、藥品驗收及結報、中藥庫存管理、臨床試驗用藥、藥物品質監測、藥品庫存、臨床部科常備藥品管理、專案用藥、藥品臨時短缺處理、廠商缺藥處理、藥物不良品處理等管理程序書。
♦外包商稽核
為確保勞務外包廠商的品質,高雄榮總建立完備外包管理系統並持續改善,每半年辦理一次外包業務聯合稽核,透過定期內部稽核制度確保品質系統之適用性及有效性。另委外項目每兩年一次由業管單位於外包管理會口頭報告年度效益分析,以求主動發現問題、持續改善與檢討。
總院執行外包稽核如下:
- 單位自評:每月、季等實施稽核自評作業;每季由急診部實施救護車設備檢核;另院外查核如洗衣場,實施每季查核及不定期查核。
- 聯合稽核:依外包聯核稽核計畫,成立聯合稽核小組,每年執行2次稽核外包業務履約情形,稽核範圍涵蓋人力、財務、財產、設施裝備、消防環保、安全衛生、感控等項目,稽核結果作為日後續約、違約處理之依據。
- 專案查核:另上級機關輔導會及政風室亦不定期專案查核。
臺南分院依據「外包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成立外包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管理醫院各項外包業務,定期每年召開兩次會議,檢討及評估委外可行性及效益。為確保外包廠商的品質,業管單位定期及不定期實施內部稽核作業,並針對缺失部分檢討改善,並且依合約要求驗收及記錄存查,如有違約之事宜以做為懲處之依據。
屏東分院為確保外包廠商的品質,依據「委外承攬管理計畫」業管單位於每半年落實辦理內部稽核作業,並針對缺失部分檢討改善,並且依合約要求驗收及記錄存查,如有違約之事宜以做為懲處之依據及檢討及評估委外可行性及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