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薪酬與福利

Print

        合宜的員工進用與薪資制度才能夠留住人才,高雄榮總秉持著契約升正職是人才培育的計畫,並非福利制度,希望院內同仁可做為新進同仁的指導者,更重要的是它是未來幹部培育的搖籃。

          Art editor Img

    ♦員工薪酬

          高雄榮總為公立醫療機構,員工包含公務人員及契約、臨時人員,分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勞動基準法」及「勞動契約書」等相關規定、各類函釋辦理。所有員工薪資均高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最低基本工資,在薪資的給與及調整、晉級,不因性別、年齡、婚姻狀態、政治傾向、宗教及種族等而有所差異;在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發放,皆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員工依其任(聘、僱)用法令(規)不同,分為公務、工級、聘用、契約等四類人員,薪酬項目包括基本(法定)薪給及其績效獎金

    ♦員工福利

        為充分照顧職員到職當日即屬高雄榮總員工,保障其生活條件,除依法提供基本保障外,還有各項有關福利計劃之推展,現行福利措施要項如下:

         Art editor Img

         Art editor Img

         Art editor Img

    ♦育嬰假

          高雄榮總員工不分性別皆可依法提出育嬰留職停薪,並於期滿保留相當職務供同仁復職,鼓勵同仁安心提出。為保護女性員工母體健康,妊娠哺乳期間嚴禁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工作,院內設有哺乳室、幼兒園、產後護理之家,並與高雄地區評鑑成績優良之多家特約托嬰中心簽約提供托嬰費用優惠,建立婦女友善職場環境,讓員工得以安心工作,無後顧之憂。

     

    ♦勞資會議

          高雄榮總成立至今勞資關係非常和諧,未曾因勞資糾紛而導致損失之情事。為持續維持和諧的勞資關係,透過各種管道與員工溝通對話,以了解員工的問題與需求,協助解決問題。在健康及安全相關議題上透過勞資會議,勞資雙方面對面溝通協調,並依會議結論修正高雄榮總工作規則及相關規範。依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每3個月召開一次勞資會議。

            ♦員工考核

          高雄榮總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設置「考績委員會」,設置委員17人,其中8人為票選員工代表,於每年六月間均依規定辦理考績票選委員網路票選作業。組成委員包含各類員工,代表性充足,可充分表達各類員工意見。委員任期均為1年,依提案需求平均每月召開會議1次,負責各類人員考績獎懲案。

        高雄榮總人員100%皆需接受考核,每年1-4月及5-8月,對全院人員實施平時成績考核;每年年底對連續工作滿6個月以上人員,結合1-4月及5-8月平時成績考核,實施年終考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