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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年度公費流感疫苗公告
    發布單位:資訊處理設備 公告日期:113-09-30

    1.113/10/1起公費對象如下:
    *65歲以上長者
    *高風險慢性病人
    *身體質量指數BMI≥30
    *罕見疾病患者
    *重大傷病患者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攜帶嬰兒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影本)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攜帶執業執照或工作證明影本)
    以上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
    2.掛號:家醫科門診或各科看診可合併接種(中醫、牙醫除外)。
    3.費用:單純接種流感疫苗免收費。
    4.攜帶文件:健保卡及相關證明文件。
    5.滿6個月以上幼兒請至小兒科門診評估施打。
    6.校園補接種請持補接種單掛號家醫科門診評估施打。
    7.需事先造冊之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畜牧養殖等動物防疫人員請至衛生所協調之合約院所。
    8.夜診及假日門診無提供流感疫苗注射,建議前往鄰近合約院所接種,造成不便請見諒。
    9.疫苗供應依衛生單位供應為限,依衛生局政策做滾動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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