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自9月2日起增設兒童發展篩檢專診
國民健康署為照顧兒童健康,自113年7月起推動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提升通報率,並擴大聯合評估量能及早診斷,協助民眾掌握黃金療育期,故新增未滿7歲兒童提供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分別為:6至10個月、10個月至1歲6個月、1歲6個月至2歲、2至3歲、3至5歲、5至未滿7歲。 本院為守護兒童健康,針對本次「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自9月2日起開設「兒童發展篩檢專診」,一起為守護兒童健康把關,看診時段及醫師請至本院掛號系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