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最新消息

Print
    本院陪探病管制措施
    發布單位:資訊處理設備 公告日期:112-03-15

    最新消息
    標題:本院111年12月10日起有條件開放住院病人探病
    壹、住院病人之陪病者管理
    一、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

    二、陪病者篩檢:
    (一)無症狀且無 TOCC 之住院病人之陪病者,於入院陪病當日進行家用快篩。
    (二)無法自行採檢且無法由照顧者協助採檢之陪病者,得以醫用抗原快篩執行篩檢。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 1 名。

    貳、探病管制
    一、一般病房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於上午11時~12時,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限。
    (一)加護病房暫維持每日開放探病一次。
    (二)探病注意事項: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進入醫院務必全程配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
    二、符合下列例外情形者,探病時段及訪客人數不在此限:
    (一)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二)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三)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
    (四)其他特殊原因,經評估有探病必要且經醫療機構同意。

    三、探病者需檢附當天居家快篩陰性證明使可探病
    (一)探病當日請先於家中進行家用快篩。篩檢陰性者,請於陰性快篩盤上寫上姓名及採檢日期,並以透明夾鏈袋密封,攜帶至本院,探病前出示快篩盤。
    (二) 自主防疫期間勿至醫院探病。篩檢陽性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不可探病。

    四、本院配合政府防疫政策,落實探視實名制,探病者須遵守探病時段、人數限制及出具篩檢陰性證明等規定,請務必於網站預約申請探病預約登錄功能簡介(網址: https://www2.vghks.gov.tw/WebAppWeb/page/ACMMain.jsp)

    以上措施將隨疫情狀況、高雄市政府及指揮中心規定滾動修正,本院會即時公告!
     

    :::